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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

屋宇署就香港火灾屋苑工程提出259项检控

香港屋宇署对两家公司及四名个人就经历火灾蹂躏的宏福苑重大翻新工程提出了259项检控,此前调查发现工程使用了非防火材料且未能履行安全义务。

该部门于周三表示,控罪包括涉嫌准许或授权使用不合规格材料或违反《建筑物条例》的材料,以及未能妥善监督修缮工程等罪行。

被起诉的两家公司分别为该项目的顾问公司“宏力建筑师事务所”(Will Power Architects)及总承建商“威信建筑工程公司”(Prestige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四名个人分别为宏力董事黄合贤及注册检验人员吴若,以及威信董事何健业和侯华健。

今年6月,两家公司、四名个人及另外三人已被警方及廉政公署起诉,控罪包括误杀、串谋诈骗、洗黑钱、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逃税等。

劳工处亦于周三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就火灾中五名承建商员工的死亡事件,对相关各方(即承建商、项目顾问及一名个人)提出了25宗检控。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在宏福苑大火后,该部门与房屋局独立检讨委员会“全力调查涉及的重大翻新工程”。

他补充说,调查发现顾问公司聘用的注册检验人员未有妥善监督订明的修缮工程,亦未能确保建筑物安全。

两家公司还涉嫌准许在施工期间使用非防火的棚网、帆布和发泡胶板覆盖窗户,并拆除紧急楼梯上的防火窗以便进出棚架,随后又用非防火材料将其密封。

发言人指出,这些行为导致火势迅速蔓延并阻碍居民逃生,最终造成168人死亡、79人受伤。

该部门重申,承建商和建筑专业人士必须按照条例、附属法规及相关实务守则,妥善监督检验和施工工作,以确保所用材料合适且项目施工安全。

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与小型工程直接相关的人士,若准许或授权使用有缺陷或不合规的材料,即属犯罪。

以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受损的方式进行、授权或准许小型工程的人士,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万港元(约合63,765美元)及监禁18个月。

未能妥善监督修缮工程的注册检验人员最高可被罚款15万港元,而未能确保建筑物安全或已变得安全的注册检验人员或承建商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8个月。

这场于11月爆发的大火是该市历史上最致命的火灾之一,火势蔓延至大埔该屋苑八座楼宇中的七座,造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消防员)、79人受伤,近5000名居民无家可归。

事发时,该屋苑的高层大厦正搭棚进行翻新,其中八座大厦之一的宏昌楼低层外墙所覆盖的一块安全网起火。

在该屋苑的翻新预算从2023年9月的初步估计1.52亿港元飙升至2024年采用最昂贵方案时的3.36亿港元(翻了一倍多)之后,外界也对可能存在的围标问题产生了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