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布鲁塞尔9日综合外电报导)欧洲联盟今天提出新规定,以鼓励成员国在政府采购案中选择欧盟企业,而非来自中国的投标者。
报导,欧盟现正致力扶持欧洲企业,并提高欧盟关键产业面对中国及美国的竞争力,最新改革即为这项努力的一环。
欧盟的公共采购规模庞大,每年总额高达2.6兆欧元(约新台币95.29兆元),相当于欧盟经济产值的15%,其中欧盟27国每年进行招标的公共采购合约总值约6000亿欧元。
负责产业政策的欧盟执委会执行副主席塞儒内(Stephane 「当中国、印度、美国和其他主要强权都将公共采购用于推动产业与经济战略时,公共采购既是一种战略工具,也是一种强大的政策杠杆。 」欧盟执委会公布一份改革现行政府采购规则的提案,称这份提案将把规章页数「从900页减至200页」,并建立一个公共招标专用的欧盟单一平台。
欧盟认为,这种「一站式」平台能减轻文书作业负担,让中小型企业投标更容易。
新规定将使地方当局在评选厂商时,可以专注于不同的标准,像是供应安全、永续性以及「欧洲优先」等条件,而不是只把投标价当成标准。
企业得标通常是因为提出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但欧盟希望优先考量对于欧洲经济的更大利益。
塞儒内还说,许多地方当局并未善用让他们选择欧洲企业而非外国业者的既有条款。
「今后将由地方当局、国家政府、市政机关和各地区自行设定标准、加以落实,以及选择采购欧洲或在地产品。」塞儒内表示,举例来说,未来地方当局如果选购中国制巴士,就不能再归咎于欧盟,「现在我们已经给他们优先选择欧洲巴士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