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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新社

↩️ 制定不足半年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再修订,自11月15日起施行,改为禁止在市域内持有存放无人机。

北京市人大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中央空管部门已将北京市全境划为管制空域。未来可在延庆划定专门飞行场地。

现有存量无人机所有者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实名登记、三个月内完成信息核实,完成后方可携带进出北京。已核实的无人机丢失损毁需办理核销。

除上述存量无人机外,禁止携带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包括寄递和铁路民航私家车等交通方式。禁止向行政区域内人员销售无人机及部件。六环内同一地址不得存放超过3架无人机。

(北京日报)制定不足半年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再修订,自11月15日起施行,改为禁止在市域内持有存放无人机。现有存量无人机必须移出北京境内。

用EMS寄递出京,免快递费;报废回收,10月31日前每架政府补偿200元;企业回购,10月31日前政府补偿回购价30%(上限3000元)。(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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