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9月1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集中公布3则自然人投资者自律监管处罚决定,根据公告,3名投资者在新股申购阶段达成私下约定,通过支付固定费用或约定打新收益安排,提前锁定投资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对3人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三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明,陆建钢、韩梅、赵新三人在北交所股票铜冠矿建(920019.BJ)发行上市过程中,陆建钢与韩梅通过微信达成一致,约定韩梅以其自有资金申购北交所新股铜冠矿建,陆建钢支付韩梅资金使用补偿费用8420元,盈利超过8420元,在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的20%部分归韩梅所有,亏损由陆建钢承担。
陆建钢与赵新如法炮制了上述协议,由赵新以自有资金负责申购,陆建钢支付其补偿费9330元。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模式与前述完全一致,即超额盈利的20%归赵新,亏损由陆建钢承担。
根据处罚决定,3人在铜冠矿建新股发行中,私下约定转让新股上市收益,交易未在法定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违反《证券法》第三十七条及北交所交易规则。陆建钢提供资金使用补偿费,构成“以提供透支、回扣或本所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韩梅、赵新干扰了正常的新股申购秩序,构成“干扰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
对三人名下北交所证券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限制业务类型为买入北交所全部股票、新股申购,期限自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
铜冠矿建的发行价为4.33元/股,2024年10月11日上市当天开盘价格为33.06元/股,上市首日涨幅达724.48%,收于35.70元/股。
一位熟悉北交所的业内人士对财新表示,这种“暗盘”交易在北交所打新中十分常见,核心逻辑是拥有资金和账户的投资者,即名义申购人在打新前,私下与实际买方或中介约定转让新股上市收益。
中介与名义申购人事先约定一个固定结算价,上市后无论股价涨跌均按此价结算,差额由中介承担或享有,名义申购人只赚取固定差价。除固定差价外,也可按年化收益率或按日计息结算资金占用费。
该人士表示,这种操作比较灵活。参与方既可以是直接对接的一对一买卖,也可以由中介在幕后撮合。中介可同时对接多个资金大户,资金大户也可利用名下多个账户,对接多个买方,但其底层的交易逻辑与收益转让本质完全一致。
这种“暗盘”交易之所以在北交所打新中尤为盛行,与其独特的发行规则密切相关。
按照是否需要提前缴款,按投资者账户持有的股票市值分配申购额度的“市值配售”,以及申购即需全额冻结资金的“预缴款制”。前者是目前沪深市场的打新方法,打新收益与账户规模绑定;后者是申购资金越多、中签概率越高的北交所打新模式。
北交所打新采用全额资金冻结模式,资金量越大,获配新股的概率越高。2025年末,北交所打新冻结资金常在8000亿元规模,新股中签率始终徘徊在0.05%以下。2025年前11个月,北交所的申购资金上限均值达1228万元,这也意味着,打新账户规模需要千万元级别才能在持续上升的顶格申购门槛中获得稳定收益。(参见财新周刊《北交所打新之辩》)“北交所近两年新股涨势喜人,吸引了一批投机资金专门来打新。这类资金并不在二级市场停留太久,中签后在新股上市时立刻落袋为安,等待下一只新股发行。”一位市场人士表示,拥有资金优势的大户在现金申购制度下追逐新股,能持续为北交所二级市场带来多少流动性是存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