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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台

6名男子对在阿尔柏王园一住宅实施涉案490万新元的持械团伙抢劫案认罪

在得知一名女子经常在其位于新加坡富裕的武吉知马地区的家中举办高额赌注扑克牌局后,两名男子策划抢劫这处住宅,并从马来西亚招募了一伙人,在实施计划前进行监视踩点。

检方称,2024年4月18日凌晨,七名男子进入阿尔柏王园优质洋房,实施了一场“闪电式抢劫”,其中一些人手持砍刀和棒球棍。他们将屋内人员捆绑起来,抢走约490万新元(约390万美元)的现金、贵重物品和加密货币。

随后,这些人带着赃物分乘两辆汽车逃离新加坡,经由大士和兀兰关卡越境进入马来西亚。法官团伙中的大多数男子随后被捕,并被带回新加坡接受起诉。法庭文件显示,一名33岁的马来西亚男子穆罕默德·尤索夫·卡西姆仍然在逃,据信已离开马来西亚前往泰国。

周一(9月14日),六名马来西亚男子对包括持械团伙抢劫和将犯罪所得转移出司法管辖区在内的多项指控表示认罪。他们被判处七个月零八天至十二年十一个月不等的监禁,其中50岁以下者还被处以24下鞭刑。

他们分别是35岁的黄志山、30岁的吴文通、49岁的莫哈末·哈米顿·艾哈迈德、34岁的卡蒂克·帕拉尼亚潘、51岁的莫哈末·哈欣·伊斯迈尔,以及34岁的穆罕默德·陶菲克·艾哈迈德·法乌齐。

控方称,按名义价值计算,这是新加坡历来金额最高的抢劫案之一,甚至可能就是最高的。若计入通货膨胀因素,1970年代的一起金条案金额会更高。

案情显示,2023年11月,黄某和吴某得知金文泰一带的阿尔柏王园有洋房在举行高额扑克牌局。该区域有许多有地住宅和优质洋房。法庭文件显示,他们认识一名曾参与牌局的人。庭上透露,牌局赌注高达数十万元,并以加密货币结算。

黄某和吴某曾到访该洋房,观察到扑克牌局期间大门敞开,木门未上锁。

数月后,即2024年3月或4月,黄某提议抢劫该洋房。但他和吴某知道,需要更多人才能实施计划。

吴在哈米顿提供私人保安服务的一次活动中与他相识,随后便找上了他。哈米顿经营着自己的私人保安公司,同时也从事债务追讨服务。

黄和吴与哈米顿会面商讨此次行动。哈米顿负责招募人手来恐吓和制服受害者,报酬为150万令吉(约合46.7万新元),由其团队分配。

哈米顿在招募其他人之前先收取了1万令吉的定金。他起初并未告知他们行动的具体细节,但他们知道这涉及非法活动。黄和吴决定让劫匪身穿黑色衣物、戴手套和滑雪面罩。

2024年4月15日,黄通过兀兰关卡驾车进入新加坡,并入住了一家酒店。然而,尽管当时屋内正在进行扑克牌局,哈米顿的团队尚未准备就绪,抢劫未能实施。

Meanwhile, Hamidon's team prepared themselves with black clothing, ski masks, gloves, duct tape and cable ties. The following day, Wong and Goh drove past the house but found that no poker game was taking place. They instructed Hamidon's team to remain in Johor Bahru, Malaysia. The next night, however, a poker game was in progress. Goh and Wong instructed Hamidon to meet them at a car park in Geylang. Hamidon and his team entered Singapore through Woodlands Checkpoint in a vehicle at about 10.45pm on Apr 17. They met Wong and Goh at the car park, where they were shown photographs of the house and briefed on how to enter it. Machetes and baseball bats were placed in Hamidon's vehicle. Before 2.05am on Apr 18, 2024, the seven men drove to the house and parked outside. Three of them were armed with machetes, while two carried baseball bats.在屋内 几名男子趁扑克游戏仍在进行时,从未上锁的大门和正门进入。

屋内人员包括:中国籍女子李小雨,她是这场游戏的女主人;她的丈夫李阳,是这栋房子的租户;中国籍男子胡志鹏,他住在这栋房子里并帮助李小雨组织扑克游戏;韩国籍女子莫然,受雇担任发牌员;马来西亚籍男子叶建业,受雇在扑克游戏期间提供按摩服务。七名扑克玩家为印度尼西亚籍的安德鲁·哈利姆、中国籍的刘毅,以及新加坡籍的Macus Yap Jin Xin、Ceesvin Abraham Abdulla、Lim Yah Loon、Hoo Teng Yang和Ho Bao Qiang。

劫匪首先遇到的是刚走出正门附近厕所的胡先生。他们用砍刀指着他,封住他的嘴,并绑住他的手腕和脚踝,然后叫他坐在厕所里。

The robbers then moved into the living room and ordered the victims to put their hands in the air, lower their heads and place their phones on a table. The victims complied. They were tied up and had their mouths taped while the robbers searched the house for valuables. Goh and Wong checked the victims' phones for cryptocurrency applications and discovered sizable amounts of crypto in the hostess' phone apps. The group carried out crypto transfers to a wallet they controlled, emptied cash from a safe in the living room and ransacked a bedroom.总计,他们从S女士处抢走:现金S$210,000,约US$40,000现金,价值S$55,500的阿联酋迪拉姆,约S$3.6百万的加密货币,以及一块价值超过S$500,000的百达翡丽手表。从S先生处抢走:现金S$1,300和一块价值S$55,000的劳力士手表。从Macus先生处抢走:一块价值S$452的三星Galaxy智能手表。从Yap Kian先生处抢走:一块价值S$400的华为手表和S$1,000现金。从A先生处抢走:一块价值S$320,000的理查德米勒手表和一把价值S$1,000的法拉利车钥匙。随后,这七名男子乘车前往另一地点,在那里与Goh和Wong分道扬镳。

作为逃跑计划的一部分,Wong和Goh于凌晨约2时15分驾车通过大士关卡离开,其余人则于凌晨约2时40分乘坐第二辆车通过兀兰关卡离开。他们约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会合。沿途,他们丢弃了抢劫中使用的武器和衣物。与此同时,受害者设法挣脱并报了警。他们因被捆绑而受了轻伤。

吴某和黄某当天开车前往吉隆坡,黄某在那里将约110万枚USDT转给吴某,作为他分得的赃款。USDT是一种与美元挂钩的加密货币。

吴某和黄某在吉隆坡期间为他们的加密货币找到了买家,以149万令吉现金出售了数量不详的USDT。

他们在吉隆坡将现金交给哈米顿和尤索夫,作为支付给哈米顿团队的剩余款项,以换取被盗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哈米顿和尤索夫给了马来西亚的两名朋友10万令吉,这两人曾协助协调他们的活动。哈米顿保留了44.5万令吉,而陶菲克、哈欣和卡蒂克各获得10万令吉。尤索夫保留了64.5万令吉,其中他的份额应为24.5万令吉。他声称会将余款为团队保管。

这六名马来西亚劫匪于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期间被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在马来西亚逮捕。陶菲克在登上飞往亚庇的航班前被捕,而吴在机场登上飞往日本的飞机前被捕。

在被盗的490万新元中,新加坡警察部队仅追回约169万新元。主控官迪伦·科克表示,约321万新元已损失。黄和吴还对涉及日本女性性工作的其他指控表示认罪。

根据罪责轻重,郭先生要求对六人判处不同的刑期,其中黄某和吴某的罪责最高。

控方要求的刑期从七年八个月到十三年一个月不等,并处以24下鞭刑。

黄某由陈先生代表,吴某则由坦加维卢先生、陈俊燕女士和苏格尼亚·马诺加兰女士代表。詹姆斯·戈麦斯·乔万·梅西先生为卡蒂克辩护,阿里芬·沙先生代表哈希姆。埃斯特尔·泰女士代表陶菲克,SS·迪隆先生为哈米顿辩护。

戈麦斯先生和阿里芬先生表示,他们的当事人各只收到10万令吉,而泰女士则表示她的当事人对抢劫细节基本不知情。陈先生表示,抢劫过程中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迪隆先生表示,他的当事人哈米顿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年满50岁,但并未因此故意拖延案件审理以逃避鞭刑。

他说,哈米顿拒绝为抢劫准备武器,而是准备了胶带和扎带。律师表示,他在抢劫过程中完全没有携带武器。

苏格尼亚女士表示,吴某协助当局追回了约80万枚USDT,而他共收到110万枚USDT,她称这是一次重大追回。

在量刑时,艾丹·许法官表示,这是一起“大胆且精心策划”的持械团伙抢劫案,“破坏了和平与安全”。他说,判决必须震慑未来此类企图,并惩罚涉案人员。

许法官表示,得益于执法机构和公众的努力,新加坡总体上是一个安全的国家。

“我们期望我们的家园是安全的……那些扰乱和平与安全的人……只能预期受到严厉对待,”他说。

黄某和吴某各被判处12年11个月监禁、24下鞭刑及4000新元罚款。

哈米顿被判处10年半监禁及24下鞭刑,而卡蒂克和陶菲克则各被判处7年8个月监禁及24下鞭刑。因年龄原因不能接受鞭刑的哈欣被判处8年8个月监禁。

对于持械团伙抢劫,犯罪者可被判处5至20年监禁,并可处以24下鞭刑。

CNA已联系总检察署,询问是否已对非法赌博的受害者采取任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