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近日宣布,内阁会议已批准对《国家研发创新法》修正案的公布案(下称“公布案”)。此次修法旨在鼓励挑战性研究,严惩学术造假,大幅提高了对科研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公布案已于8月20日在韩国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27年3月生效。
根据公布案,对于存在恶意或习惯性造假行为的科研人员,将禁止其参与国家研发活动,禁止期的法定上限由原来的10年提高至20年。韩国政府表示,恶意、惯常性研究经费不当使用等严重违规行为,可据此条款让相关人员实质性退出国家研发领域。同时,针对骗取学生人工费、私自挪用科研经费等重大违规行为,制裁附加金上限从支付政府研发经费的5倍提高至30倍。
公布案还强化了对涉嫌犯罪的科研不端行为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条款,韩国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如认为相关不端行为存在足以认定犯罪嫌疑的相当理由,可以向管辖侦查机关告发或申请侦查,相关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办理。不过,是否采取顶格处罚仍将综合考虑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主观故意性、违规次数等因素。
加强问责制的同时,公布案力求减轻研究人员自身面临的挑战与负担。据韩国媒体报道,公布案调整了国家研发项目评价体系,从项目遴选阶段起强化对“研究目标创新性”的评价,减少单纯以目标达成度衡量研究成败的做法。此举旨在支持那些目标远大、即使面临失败风险的研究,而非成功概率高的稳妥项目。
此外根据公布案,为了保障优秀科研项目可以持续,表现优异的课题可免于公开征集,直接获得后续资金。公布案还重新明确了科研容错机制,科研人员不再仅仅因为“研究结果未达预期”而受到处罚。只有在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协议义务或存在学术不端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才会予以制裁。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计划在2027年3月前修订包括《国家研究与开发创新法施行令》等相关法规,以配合修订后的法律实施。
“此次修法的目的是扩大研究人员自主权,并对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追究相应的责任。”韩国科学技术创新本部长朴仁奎表示,“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研究自主权,让研究人员能够不畏失败、勇于挑战,并更加大胆地支持诚实的挑战和优秀研究。” 2020年,韩国首次出台《国家研究开发革新法》,将国家研发项目的研究伦理和违规行为管理纳入跨部门统一的法律框架,取代此前分散于不同部门的国家研发管理规定。当年12月,韩国教育部颁布《确保研究伦理指南》(下称“《指南》”)并于2023年7月进行修订,凭空捏造数据,或人为操纵研究材料、仪器及过程以歪曲最终结果;未标明出处盗用他人的创意、数据或文字。
针对近年来多起利用特权帮助未成年子女挂名顶级论文的社会丑闻,韩国教育部还将“不当标注作者”的行为也列为核心学术不端行为之一。此外,《指南》严禁出于人情礼遇或利益交换对未做实质贡献者赋予署名权,也严禁剥夺真实贡献者的署名资格。其他不端行为还包括不当重复发表、妨碍调查等。
近年来,韩国也曾发生教授利用职务便利为子女制造“学术履历”的案件。据韩国媒体报道,前成均馆大学药学大学教授李某曾被查出动员十余名研究生为其女儿完成动物实验、研究报告和论文,并要求研究生修改实验数据。其女儿以此获得的研究成果、论文和奖项等履历,后来被用于申请首尔大学牙医专门大学院。李某还曾让研究生代替女儿完成视障人士点字书输入志愿活动,并取得54小时志愿服务记录。韩国大法院第一部于2026年5月作出终审裁判,认定李某构成业务妨害、诈骗等犯罪;维持对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判决;其女儿也因业务妨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