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首个五年规划9月16日正式公布,社会各界聚焦于北部都会区、国际金融中心、创科中心等宏大叙事。然而笔者细读全文,发现一个容易被忽略、却意义深远的细节——在序言及多个章节中,规划沿用「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定位;唯独在第17章「共建『一带一路』」中,特区政府换了一套全新话语——香港要「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首选合作伙伴和多边合作枢纽」。措辞之变,绝非文字游戏,而是角色的实质性跃升。
「撮合交易、提供通道、收取服务费,却不承担项目风险、不分享长期收益。「合作伙伴」的含义截然不同——它意味着出资本、共担风险、绑定利益、共享成果。
细看规划4.38段的表述,其一,香港要为共建国家提供「投融资、项目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服务」——投融资是真金白银的参与,项目管理是全周期的介入,风险管理是责任的共担;其二,香港要「汇聚并配置资金、企业、项目、人才、技术,以及规则标准」——「配置」二字尤为关键,意味着香港不只是被动的通道,更是主动的资源组织者和规则供给者;其三,合作锁定「城市发展、交通网络、港口、机场、能源」等重资产、长周期项目,并「以实际项目为载体」推动成果落地。
笔者自去年起多次撰文公开倡议,香港应由「超级联系人」「超级增值人」升级为「超级合伙人」,核心诉求正是改变「只联系、不合伙」的旧格局,以利益共同体的姿态深度参与「一带一路」。今次规划虽未直接使用「超级合伙人」四字,但「首选合作伙伴」所承载的利益绑定、风险共担、资源配置、规则输出之理念,与笔者及社会各界持续的倡议一脉相承。可以说,规划已把「合伙人」的灵魂,装进了香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躯体。这既是特区政府因应形势、主动作为的成果,也标志着香港角色定位完成历史性迭代。
「首选合作伙伴」与「超级合伙人」有何分别?两者内核一致——都是利益绑定、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分别在于,「首选合作伙伴」是规划的官方表述,限于「一带一路」语境;「超级合伙人」则是其品牌化升华——它承袭「超级联系人」「超级增值人」的公众记忆,易于国际传播,且适用范围更广,既可涵盖对外合作,亦可延伸至大湾区联动与琼港协作。一言以蔽之,「首选合作伙伴」是规划写下的定位,「超级合伙人」是香港可以打出的招牌。
这一角色跃升有坚实的底层支撑。规划反复强调香港是全球唯一中英双语并行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强化、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建设,都是「首选合作伙伴」的配套工程——合伙必有契约,契约需要法治,纷争需要调解,风险需要对冲。规划以「一带一路」为轴,把金融、法律、仲裁、保险、知识产权等优势环环相扣,构建出「投得进、管得住、退得出、争议解得了」的完整合作生态。这种制度型安排,正是「合作伙伴」区别于一般联系人、增值人的护城河。
「超级合伙人」的逻辑,不仅适用于香港对外,同样适用于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及海南自贸港的联动发展。笔者过往曾撰文指出,香港与深圳、广州等大湾区城市不应停留在「前店后厂」式的产业分工,而应以「超级合伙人」的姿态,在创科、金融、航运等领域共建利益共享、优势叠加的合作架构,变「同城竞争」为「合伙人式共赢」。
今次规划的第14章「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此提供了权威注脚。规划明确提出香港要「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同推进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推动政策创新。」更点明香港要与深圳实现「合作研发、协同转化、共享发展」,巩固提升「深圳 — 香港 — 广州」全不再是各扫门前雪的并行发展,而是把各自的制度优势、产业优势放入同一个合作框架中统筹配置。香港的普通法与国际金融、深圳的创科与先进制造、广州的商贸与枢纽功能、澳门的中葡平台,若能以合伙人思维串珠成链,大湾区方能真正形成「1+1+1+1>4」的整体竞争力,在全球城市群竞逐中脱颖而出。
首个五年规划的第15章「深化与内地区域合作」,指出香港要进一步加强与内地其他地区的联动协作。通过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对接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与产业布局,强化专业协作、市场互通、人才交流,实现各展所长、互惠互利。笔者也曾公开撰文呼吁,要推进海南自贸港加强与香港联动发展,琼港可打造成为「超级合伙人」。
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对接东盟与RCEP的前沿,香港是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与全球唯一双语普通法地区,两者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琼港可在离岸人民币、绿色金融、跨境数据、国际仲裁、医疗健康、免税消费等领域,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架构。
令人欣喜的是,香港首个五年规划已为此留下明确接口。规划2.18段提出,「透过互利合作,便利货物可在香港及洋浦两地选港出口,两地的东南亚航线互相替补,形成双枢纽格局」。洋浦正是海南自贸港的核心枢纽港。「双枢纽」的本质,就是琼港两大开放平台以超级合伙人身份共享货源、共拓市场、共建航线网络。琼港两地未来更理应乘势而上,尽快将港口协作升级为涵盖金融、航运、贸易、法律、数据的全方位「超级合伙人」关系,联手打造国家双循环格局下的开放样板。
理念既立,机制当随。其一,适时将「超级合伙人」作为「首选合作伙伴」的品牌化表述正式确立,统摄对外合作、大湾区联动与琼港协作三个层面;其二,设立「一带一路」共同投资平台,由香港牵头出资、共担风险,让「合伙人」身份有真金白银的支撑;其三,依托国际调解院与普通法优势,为共建项目提供全周期法律与仲裁服务,向国际社会讲好香港角色升级的故事。
首个五年规划是香港由治及兴的蓝图,「首选合作伙伴」的确立,是香港角色从通道走向同船的里程碑。香港对外深度参与共建国家的建设,对内携手大湾区各城市、海南自贸港同船出海,「首选合作伙伴」已写进规划,「超级合伙人」呼之欲出——香港要做的,是把它从纸面落到地面,让这五个字从愿景变为项目、变为收益、变为香港未来五年的真实竞争力。
作者梁海明是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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