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岛21-1大气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公告,受理《宝岛21-1气田群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环评报告书”)。然而,该环评报告书因遗漏了对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抹香鲸的影响评价,受到多位鲸类保护专家和环保人士的质疑。
该环评报告书介绍,宝岛21-1气田群位于海南东南部海域琼东南盆地宝岛凹陷北坡断阶带,距离海南省万宁市115公里,气藏区域水深约660米—1570米,包括宝岛21-1等气田。宝岛21-1是中国首个深水深层大型天然气田,探明天然气储量超500亿立方米。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该项目将新建1座BD21-1 CEPA平台(中心处理平台),新建1座18MW级BD13-3电力辅助平台,新建宝岛21-1等三套水下生产系统,共部署22口开发井,并对依托的已建LS17-2 SEMI平台(半潜式生产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
多位鲸类保护专家及环保人士向财新表示,海南东南部海域的琼东南盆地不仅是中国当前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主战场之一,同时也是南海深远海鲸类已探明的重要栖息地。实地科考数据表明,该海域是世界现存最大齿鲸、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易危”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抹香鲸的育幼场。宝岛21-1气田群与该海域抹香鲸的栖息地存在明显空间重叠,其施工和运营将带来的船舶交通增加及钻井、打桩、地震气枪等水下噪声,可能会对抹香鲸等珍稀濒危鲸类造成负面影响和生存威胁。然而,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遗漏了对抹香鲸等鲸类动物的影响评价。
财新查阅该环评报告书,发现确实并未提及抹香鲸。据环评报告书,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产卵场,部分新建工程设施位于鲐鱼粤西外海区产卵场和蓝圆鲹粤西外海区产卵场内,距其他产卵场均在42公里以上,距南海北部幼鱼繁育场保护区最近约42.5公里;距海洋生态红线最近约59公里。项目在正常作业情况下,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钻井作业期间钻井液和钻屑排放,生产阶段含油生产水排放对周围海域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我们支持琼东南盆地海域的油气开发项目,因为这涉及国计民生。但在开发的同时,要把涉海项目给抹香鲸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带来的潜在影响和生存威胁搞清楚,做好相关的调查评价和风险管控。”上述鲸类保护专家及环保人士对财新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琼东南盆地是一个位于海南岛和西沙群岛之间的海底盆地。该盆地油气资源丰富,是中国天然气勘探主战场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进行油气勘探,拥有中国首个海上天然气田崖城13-1气田。崖城13-1气田探明天然气储量超过900亿立方米,于1996年投产,向香港和海南供气。在过去10多年里,该盆地又发现了陵水17-2、宝岛21-1、陵水36-1等多个大型气田。
但琼东南盆地也是抹香鲸的栖息地。抹香鲸是一种大型鲸类,成年雄性抹香鲸个体体长在14—16米,体重在35—55吨。抹香鲸生活水域深度通常在500到1000米,以深海头足类动物比如大王乌贼为食。抹香鲸因其肠道可以形成一种叫“龙涎香”的分泌物而得名,在历史上是全球重要的捕鲸目标。龙涎香在中国古代是极其珍贵的药材和香料,在西方也常作为香水定香剂,用于制作高级香水。
一位长期关注鲸豚保护的环保人士向财新介绍,虽然中国南海在历史上曾有零星的抹香鲸搁浅记录,但是否存在野外群体一直缺乏实地科考数据的证实,直至2019年才有专业科考团队在海南岛东部至西沙海域首次发现抹香鲸群。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019年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下称“深海所”)海洋哺乳动物研究团队组织的“第一次南海深潜/远海鲸类科考航次”,在海南岛东部至西沙海域进行科学考察,首次目击到该海域存在抹香鲸的野外群体。
在后续的科考航次中,研究团队在该海域多次发现抹香鲸。据深海所2022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其团队在2019—2021年在南海北部开展多次船舶调查,共目击9群抹香鲸,累计识别22头成年个体,证明有一定数量的抹香鲸族群在此栖息出没。多位鲸类保护专家表示,结合该论文和公开信息来看,这9群抹香鲸的观测记录点位,全部位于琼东南盆地和其东侧毗邻的西沙海槽盆地。
更重要的是,前述论文还介绍这9群中至少有7群被确认为育幼群,每群包含1至2头的幼年或未成年抹香鲸个体。抹香鲸育幼群以雌性繁育个体和幼年/青少年个体为主,通常出现于食物资源较为丰富稳定的中低纬海域。在幼年/青少年个体发育至成年之前的若干年里,育幼群通常只在方圆几百海里的局部范围内活动,而不进行长距离迁徙。该海域跨年度、多次的野外群体尤其是育幼群观测记录,不仅说明这些海域是抹香鲸长期相对稳定的栖息地,也反映这些海域极有可能是抹香鲸的育幼场,对西北太平洋抹香鲸族群维系和交流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鲸类保护专家对财新称,基于上述论文所记录的抹香鲸发现位点,结合琼东南盆地海上油气田相关的公开资料来看,宝岛21-1气田群距离抹香鲸发现位点的最近距离不到30海里,远小于抹香鲸的正常活动半径。一般认为大型鲸类的局部活动范围可达数十到上百海里。
他们向财新解释,抹香鲸偏好的环境与海上气田开发区有一定重合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在墨西哥湾、地中海等海域也有类似情况。抹香鲸偏好大陆坡、大陆架边缘、海槽、海山等深水环境,这些区域水深通常在200至1000米,且地貌复杂,易形成上升流等海洋学特征,能聚集其喜爱的头足类、鱼类等饵料生物,与此同时,这些海域同样是油气资源生成与储存的有利地质构造,易成为海上气田开发区。
宝岛21-1气田群的开发可能给附近海域的抹香鲸带来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船舶交通和水下噪声。多位鲸类保护专家表示,海上油气平台在施工和运营期间要频繁使用工程船舶运送人员、物资、材料等,船舶交通量的增加会提高抹香鲸的被撞击风险。此外,油气开发使用的钻井、打桩、地震气枪等作业方式会在局部海域产生频繁的高强度水下噪声,轻则引起抹香鲸行为紊乱和躲避,重则损害抹香鲸的听觉能力,或引发抹香鲸生理紊乱和导航失灵,进而造成搁浅或死亡。
上述多位鲸类保护专家和环保人士对财新称,建议宝岛21-1气田群开发项目环评报告书重点补充鲸类专项调查与评估,将抹香鲸等南海珍稀濒危鲸类动物及其重要栖息海域明确列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基于最新科考数据审慎划定评价范围,并且完全覆盖该海域的抹香鲸的潜在活动区域;使用国际上通用的调查方式对油气项目开发前、开发中、开发后的鲸类生存状态进行科学评估。他们还表示,在琼东南盆地开展的其他油气开发项目,也应将抹香鲸等鲸类动物的影响评价作为重要环评内容之一。
另一位鲸类保护专家向财新介绍,国际上有一些较好的控制涉海工程对鲸类影响的经验。例如,制定针对性的噪声减缓措施包括软启动、实时声学监测和施工时间限制等;施工应避开鲸类育幼和繁殖高峰季节;在施工现场设立500—1000米范围内的观测瞭望机制,减少鲸类被船舶撞击的风险。
抹香鲸是中国南海的“旗舰动物”,保护抹香鲸也是在保护以抹香鲸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鲸类动物类群。深海所2024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介绍,根据该所从2019年到2023年的六次南海鲸类科考航次的调查成果,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的西沙—中沙群岛及其毗邻的琼东南大陆坡海域、西沙海槽一带海域,符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于“重要海洋哺乳动物区域”(IMMA)的标准要求: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评级为易危的抹香鲸栖息于这些海域;包括抹香鲸在内的至少十余种鲸类物种在此有繁殖育幼行为;该区域实地调查至少记录到17个鲸类物种,除了抹香鲸之外还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热带斑海豚、弗氏海豚、短肢领航鲸等,可与新西兰希库朗伊海沟IMMA(22种)等国际知名IMMA媲美。尽管该海域具有重要的“海洋哺乳动物保护—研究—管理”价值,但目前在该海域还缺乏与之相匹配的海洋保护空间区划。研究团队建议以“旗舰动物”抹香鲸为主要保护对象,对该IMMA进行保护。
上述鲸类专家对财新称,近年来随着琼东南盆地油气开发的增加,海上油气平台也在不断增加,未来不同的油气田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对整个琼东南盆地鲸类动物的累积影响会越来越大。环保人士向财新表示,2024年2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情况时称,2021年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编制《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时,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没有对白海豚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域进行选址合理性分析。他们认为,目前针对整个琼东南盆地的油气开发,也应该从规划层面科学评价和管控对抹香鲸等鲸类动物的影响。
事实上,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集团”)旗下的广西北部湾涠洲油田群,在环评中已经考虑了对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布氏鲸的影响。近日,生态环境部在对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的《涠洲12-1 PUQ到涠洲终端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要求,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向钻及海底管道挖沟施工应避开布氏鲸主要活动期(1月至4月)。施工期加强瞭望,发现布氏鲸、中华白海豚等珍贵、濒危海洋动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其游离后方可施工。若发现布氏鲸、中华白海豚等受伤,应及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详见财新网:《北部湾一海底天然气管线环评获批 环境部要求施工期间保护布氏鲸》)
此外,中海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在海外的油气项目中,也有众多鲸豚保护案例。
据中海油集团旗下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海洋石油720”船在西非加蓬海域开展三维地震勘探采集作业时,工区内海豚、海鲸等哺乳动物活动频繁,为保护海洋动物,作业期间专门配备了2名被动声学监测人员和2名海洋哺乳动物观察员,24小时不间断地对海洋哺乳动物进行观察和监听。另据《中国石油报》报道,2026年4月,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公司在科威特近海进行作业时,严格执行空气震源软启动程序:作业前,震源从低能量逐步启动,为鲸豚等海洋生物预留充足时间远离作业区域;同时,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开展目视观察与水下声学实时监测,一旦监测到保护动物进入安全区,立即启动“暂停震源”应急预案,直至动物安全离开后再恢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