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家法院裁定,美国科技公司Meta可对第三方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发布的“欺诈性”广告承担法律责任。法兰克福地区法院周四表示,Meta必须停止发布和传播非法使用某金融信息门户标志及其知名创始人姓名和照片的虚假广告。
此案由一家运营在线门户网站的公司及其创始人兼总经理提起。该门户网站提供金融产品的比较计算器、产品评测和消费者指导,在Instagram上拥有超过60万粉丝,在TikTok上约有2.9万粉丝。据法院称,身份不明的用户使用了该公司的标志和其创始人的照片来推广所谓的金融投资,将用户引导至外部链接,看似是欺诈计划。
多名受影响用户随后联系了原告。仅在2024年8月,该公司就向Meta报告了近260起违规行为,但相同或基本相似的广告仍持续出现。Meta移除部分内容最长耗时62天。
法院认定,这些广告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企业人格权和创始人的个人权利。
Meta通过算法行使控制权。法院驳回了Meta的论点,即根据欧盟《数字服务法》,它可以免于承担责任,因为它事先并不知晓这些欺诈性内容。法官援引欧盟法院最近的裁决表示,当服务提供商对展示内容行使控制权时,责任保护并不以同样的方式适用。
法院表示,Meta通过自动化拍卖流程决定广告的排名和投放时机,并通过算法控制用户信息流中内容的分发。法院补充说,与仅提供纯时间顺序信息流的平台不同,Meta因此对向用户展示的广告内容行使控制权。
法院命令Meta赔偿原告因传播相同或类似欺诈广告而产生的未来损害赔偿金。
该公司还必须提供有关这些广告的信息,并披露其从中获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