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9月19日市局会议内容,具体细则预计十一前发布。
关于9批次与10批次地块,沿用老的政策进行预售(±0),不要求现房销售。首付预售账款进入监管账户,可以采用保函形式进行置换。
银行资金监管要求竣工后释放按揭款。关于竣工节点认证,100%允许毛坯竣工的可能性不大,预计将分两次释放按揭贷款,分别对应毛坯竣工和精装修竣工两个节点,同时允许分幢竣备。
在土地款支付方面,11批次及后续地块的土地款可以分期缴纳,最长期限为两年,需要计息,预计按照LPR执行。
涉及装修、工程、税金等老的监管政策在会议中未提到,目前按依然存在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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