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处理用户位置数据的方式,被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处以4.03亿欧元(约合4.63亿美元)罚款,此案源于多个欧洲消费者团体的投诉。
调查发现,谷歌通过“网络和应用活动”及“位置历史记录”处理位置数据存在违法性和公平性问题;在上述两项设置及第三项设置“位置准确度”上缺乏透明度;未履行问责义务;以及违反数据保留期限规定。
调查涵盖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期间,谷歌有六个月时间使其处理行为合规。
委员会副专员格雷厄姆·多伊尔表示:“由于谷歌在这些方面的失职,个人可能不知道其位置数据被用于例如投放定向广告或推断兴趣等用途。”
作为谷歌在欧盟的主要监管机构,该委员会于2020年2月主动展开调查,此前包括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在内的欧洲消费者团体提出了投诉。
这些投诉于2018年11月由七国消费者团体提交,基于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谷歌界面设计如何诱导用户开启追踪功能的研究。
谷歌发言人向《爱尔兰考察报》表示,该案涉及“此后已更新的历史政策”,并指出自2019年起推出了自动删除控制功能。
这是自GDPR生效以来该监管机构开出的第四大罚单,仅次于2023年因向美国传输欧洲人个人数据而对Meta处以的12亿欧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