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事实: 18个月前,大卫·埃利森还只是好莱坞制片人用来平衡电影预算的工具(比如《杰克·瑞安:影子特工》《杰克·里彻:永不回头》以及《变形金刚:兽之崛起》等电影)。然而如今,由于他父亲资金的重新调配,他有望成为美国新闻媒体界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已经控制了CBS News,尽管在观众数量方面收效甚微,但在意识形态方面却取得了显著成果;接下来,他很可能还将收购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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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通过派拉蒙公司试图收购华纳兄弟 Discovery,但这一进程因各州总检察长提出的反垄断诉讼而受阻。有报道称,这些总检察长希望埃利森出售CNN才能完成交易(不过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对此表示怀疑)。不过昨天早上,这些总检察长似乎放弃了他们的反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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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又一家全国性新闻媒体将落入特朗普的支持者手中,但至少会设立一个“记者委员会”来保障新闻编辑的独立性……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埃利森本人却禁止所有CNN记者进入白宫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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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其实并不罕见:类似的“记者委员会”曾在其他媒体收购案中出现,引发过关于反垄断或编辑独立性的争议。事实上,这些委员会的实际作用极其有限(尤其是涉及鲁珀特·默多克的相关案例时)。摘自2025年4月刊:默多克的成长历程默多克的商业扩张始于1981年,当时他试图收购《伦敦时报》(The Times of London)和《星期日泰晤士报》(The Sunday Times)。这两家报纸的编辑们对此表示怀疑。为了避免英国反垄断机构的调查,默多克同意设立一个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这些董事需对高层编辑的任命或解雇决定进行审批,并负责解决默多克与编辑们之间的任何重大分歧。
然而,这一安排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奏效。正如传奇编辑哈罗德·埃文斯(Harold Evans)在1983年出版的《好时光,坏时光》(Good Times, Bad Times)一书中所指出的:埃文斯在默多克麾下仅任职了一年;任期更长的是保守派编辑安德鲁·尼尔(Andrew Neil),他于1983年至1994年间担任《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主编。尼尔在2008年接受议会质询时指出,这些外部董事所谓的“独立性”其实只是为了帮助这家重要新闻媒体顺利落入默多克的控制之下罢了。
尼尔堪称过去半个世纪中最杰出的保守派英国记者,但他与左翼媒体《卫报》(The Guardian)的立场截然相反。他将《卫报》被斯科特信托基金会(Scott Trust)控制的情况,比作一场荒诞的“闹剧”——仿佛是一场“歌舞伎式的表演”。
第二个类似的例子发生在2007年,当时默多克主动向班克罗夫特家族(Bancroft family)提出收购道琼斯公司及其旗舰报纸《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的提议。部分家族成员担心默多克的收购会对报纸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在交易达成后,默多克同意成立一个“道琼斯特别委员会”(Dow Jones Special Committee),该委员会与伦敦时期的类似委员会一样,对高层编辑的任命或解雇拥有最终决定权,同时也拥有权力对任何可能被视为“逼迫编辑离职”的行为进行干预。
在有了这样的保证之后,许多原本犹豫不决的班克罗夫特家族成员最终被说服同意出售公司——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支持这一决定。道琼斯公司的董事迪特尔·冯·霍尔茨布林克在辞职信中写道:“虽然我确信新闻集团提出的收购条件在财务方面非常优厚,但我非常担心此次收购会长期损害道琼斯独特的新闻价值观。”他还补充说:“我认为‘特别委员会’根本无法阻止默多克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交易完成仅四个月后,他的担忧就被证实了:默多克巧妙地绕过了这个‘特别委员会’,并将道琼斯新闻编辑部的负责人马库斯·布劳赫利赶下了台。默多克并没有直接解雇布劳赫利,而是任命《伦敦时报》的前主编罗伯特·汤姆森为道琼斯的出版人,并赋予他直接管理新闻编辑部的权力(而非通常只负责业务方面的职责)。布劳赫利被排除在新闻编辑部的重要决策之外后,他给员工们发了一封信,表示:“我认为新的所有者应该有权自己挑选新闻编辑部的负责人。”作为补偿,布劳赫利在道琼斯获得了一份丰厚的“咨询”工作。
由于布劳赫利是主动辞职而非被解雇的,因此该决定无需经过特别委员会的批准。默多克将这一情况当作既成事实告知了委员会成员,并对其中一位成员说:“我毫不怀疑《纽约时报》会为此大肆抱怨一两天,但我并不太在意。”后来,该委员会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在事后才得知布劳赫利的相关情况,这违背了协议的具体条款和精神”。然而,委员会最终认为“实际上无法让布劳赫利‘重新辞职’并重新启动整个流程”。
记者莎拉·埃利森(与大卫·格雷厄姆无关)在她关于默多克收购《纽约时报》的书中将这个特别委员会描述为“默多克必然会绕过的、人为设定的规则体系”——这一观点似乎非常准确。
目前,我们对CNN或CBS News的“独立编辑委员会”具体会是什么样子还知之甚少。据彭博新闻报道,该委员会将仅由记者组成,不允许高管或股东参与其中,并且该委员会必须保持政治上的平衡。不过,这项协议似乎并未为任何违反“编辑独立性原则”的行为设定任何强制性的惩罚措施(相比之下,协议中确实规定了:如果派拉蒙公司承诺向影院上映某部电影却未能履行承诺,该公司将面临3000万美元的罚款)。但说实话,无论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初衷多么良好,如果大卫·埃利森真的想绕过这些规则,他肯定能够做到。这些规则本质上是人为设定的、带有明显缺陷的机制;对于一位亿万富翁级别的企业主来说,这些规则根本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这类所谓的“独立编辑委员会”其实只是公关手段罢了,并非真正的编辑保护机制。正如安德鲁·尼尔所说,它们只不过是帮助有争议的交易顺利通过的工具罢了……而这一次,他们似乎又成功做到了这一点。本文由Nieman Lab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