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德拉巴28日综合电)印度海德拉巴一名33岁男子前往电影院观看午夜场电影,然而电影院在播片前,狂播商业广告与预告片长达22分钟,导致他凌晨3时才回到家。男子事后气得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提告,委员会最终认定,电影院构成“不公平贸易行为”与服务瑕疵,裁定须赔偿与支付罚款7.5万卢比(约3188令吉)。
《印度快报》报道,事发于2025年6月20日。33岁男子当时购买了海德拉巴某间电影院晚间10时35分播放的电影,并与朋友于10时30分入座准备观赏。然而,电影院却持续播放商业广告、预告片与宣导影片,直到晚间10时52分才播片,整整延误了22分钟。
被害男子向消费者委员会控诉,这项无预警的延误严重影响了他的行程,导致他直到凌晨3时才回到家,比原先预计的时间整整晚了1小时。他认为,电影院滥用时间播放商业广告谋利,已构成严重的服务瑕疵。
海德拉巴地区消费者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9月11日颁布最终裁决,认定电影院的行为属于不公平贸易行为。
电影院在审讯期间辩称,播放广告、公共服务宣导片与电影预告片是日常商业运营的一部分,且公益宣导片具有更广泛的公共利益目的。然而,委员会指出,根据政府相关指引,批准的公共服务宣导片播放时间应限制在两分钟以内,电影院为了商业利益大肆播放商业广告导致电影延误,难辞其咎。
最终,委员会裁定电影院须赔偿消费者2万卢比(约850令吉)作为精神与不便补偿,并支付5000卢比(约212令吉)的诉讼费用,同时向地区消费者福利基金缴纳5万卢比(约2126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以警惕影城与同业不得再犯,合共7.5万卢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