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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加快至5.3% 消费意愿仍待提升

【财新网】2026年前三季度,在部分行业价格改善的带动下,居民收入增长持续加快,但仍低于同期经济增速,居民消费意愿持续偏低。

国家统计局10月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3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与上半年相比,分别加快0.1个和0.3个百分点,但与同期GDP名义和实际增速相比,仍低0.3个和0.1个百分点。

按收入来源分,四大类收入中,增速明显高于总体的是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前三季度,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2%,占比较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近年来社保完善、推出育儿补贴等举措的带动下,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提高0.3个百分点至18.6%;作为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的工资性收入,前三季度累计同比增长5.3%,增速与可支配收入持平,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57.9%降至57.4%。

人均财产净收入继续拖累居民收入增长,尽管前三季度此类收入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但1.6%的增速仍大幅低于总体收入增速,显示房地产市场、股市调整持续影响居民收入。财产净收入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在2021年达到8.76%的峰值后,2022年以来持续下降,2026年前三季度已降至7.8%。

近期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与部分居民的微观感受存在差异,或与这一指标的局限性有关。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相关信息,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为抽样调查数据,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近200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平均数无法反映不同行业职业、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家庭规模等群体间的收入差异,且居民收入易受极端值的影响,当样本中某个体数据出现极大值或者极小值时,就会拉高或降低平均收入数据。

另外,居民收入数据一般呈偏态分布,高收入家庭对居民收入的平均值影响较大,多于一半的家庭收入处于平均值以下,使得这一指标无法准确反映居民收入的中间水平。

统计局建议,在看待和理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时,同时关注分城乡分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中位数和收入五等份等更多反映居民收入分布和差异的数据。

分城乡看,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高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1.8个和2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8388元,是平均数的82.9%,但中位数增长4.6%,增速低于平均数0.7个百分点,显示中低收入人群增长偏慢。

尽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加快,但居民对增加消费支出仍然谨慎。2026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名义仅增长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7%。

据财新测算,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衡量的居民消费倾向,前三季度为65.31%,低于上年同期1.06个百分点,2013年有数据以来仅高于疫情较重的2020年和2022年同期,显示居民消费意愿仍然偏低。提振消费需要改变居民不愿消费、不敢消费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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