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车辆需要装配标志灯,向其他道路使用者表明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处于激活状态。该标志灯应为蓝绿色。
10月20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下称《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上述内容。
按照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和国内主管部门分级标准,L3及以上级别为自动驾驶,L1和L2级为辅助驾驶。
在主管部门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时,行业内搭载辅助驾驶系统的产品大量装配“小蓝灯”。7月29日,主管部门向车企发出通知,要求车企新申报车型禁止使用小蓝灯。
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当时发文称,国内现行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尚未对“小蓝灯”使用做出明确要求,非该标准定义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原则上不应使用。
按照上述标准规定,民用汽车外部灯光颜色为白色、选择性黄色、琥珀色和红色四种。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蓝色为警车、救援等特种车辆专属。
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还曾指出,“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情况,易引发安全风险。夜间开启的“小蓝灯”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观感刺眼,特别是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带有该指示灯的车辆更容易被其他车主借机加塞、近距离跟车,增加路面通行风险。
此次《要求》修订,增加了自动驾驶系统(Automated Driving System,ADS)和ADS指示灯安装要求,明确ADS指示灯专属颜色为蓝绿色,区别于警车等使用的蓝色灯光。当自动驾驶系统激活时,指示灯自动点亮,系统退出时自动熄灭,驾驶员不能手动、使用语音和手势控制ADS指示灯,杜绝人为随意点亮。
新申报车型在《要求》正式实施第七个月需要达到绝大部分要求,已经获得型式认证的车辆在《要求》实施后第37个月开始执行。
上述标准变化意味着,未来在汽车灯光方面,自动驾驶车辆和辅助驾驶车辆将有明显区分,而现有的辅助驾驶“小蓝灯”将逐步退出。
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落地即将到来,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正在搭建配套体系。2026年8月,工信部组织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拟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也在近日获批发布,该法规由中国、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共同牵头制定。中国基于联合国法规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标准计划于2027年7月1日实施。
全国人大于8月28日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其中增加了自动驾驶汽车专章,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大规模上路行驶的法规要求。
在10月21日举行的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上,比亚迪(002594.SZ)、小鹏汽车(NYSE:XPEV)和Momenta等企业提出判断:L3级自动驾驶将在2028年进入商业化落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