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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农信社改革另一难题浮现 “存款化股金”的去与留

【金融我闻/朱亮韬】黑龙江农信系统的统一法人改革还在推进之中,近期部分涉及首批合并改革的下属农商行谈到了目前推进中遇到的“股东谈签”挑战。

2026年10月19日,绥化农商行在官方公众号的《绥化农商银行召开全市农信系统2026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文章中提到,会议强调,今年四季度工作不同于往年,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意义更加重大,要重点抓好九项工作,包括:做好首批改制机构股东谈签后续收尾,提前完成第二批涉改机构股东摸排,协同地方部门稳妥化解矛盾风险;全力回收到期贷款及应收利息;抢占涉农贷款投放先机;扭转资金组织工作被动局面;不良资产清收;遏制信贷领域各类风险等。

前述绥化农商行的会议内容显示,黑龙江农信第二批涉改机构的改制正在筹备之中。

财新此前报道,从2025年开始筹划、2026年明确启动的黑龙江农信改革已完成首批涉改27家机构的清产核资工作,不过在9月进行的公司治理表决环节中遇到了一些争议和挑战。不少涉改机构的股东质疑向股东公布的可分配净资产过低,希望更进一步了解清产核资的具体情况(参见财新我闻9月29日《黑龙江农信“统一法人”改革 原股金处置的挑战》)。

此后,黑龙江农信改革过程中关于如何处理“存款化股金”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挑战也开始浮现。

肇东农信社、望奎农信社等多家黑龙江农信系统内的信用社“股金证”持有者向财新表示,其在入股时被承诺“随支随取”的“存款化股金”均在2025年开始无法再支取,近期传出的消息是可能会参照其他农商行投资性股金的处理方式,按清产核资后的可分配净资产退股或转股成省级农商行的股权。

从财新采访和看到的部分文件来看,“存款化股金”这一同时具有股金投资和存款性质的特殊产品的问题由来已久,此前也有监管文件要求清退;目前在黑龙江全省的规模可能不算大,2021年的一份监管文件提及称黑龙江省农信系统中存款化股金规模近15亿元。但当前传出的处置方式在这类股金证持有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也给当地带来了一些维稳压力。

“要依法区分历史‘存款化股金’与真实投资股金,不能一刀切混同处理;按照之前银监部门和省金控文件认定,存款化股金具备存款属性,储户有权申请提取。”一位受访者向财新表示。

“正常已经改制的农商行股金是不允许支取的,但我们是没有改制的信用社股金。当初存的时候就是按存款宣传的随支随取,我们这里1000多户人,有一半以上都有过这个支取记录。”一位肇东农信社的股金证持有人对财新谈道,从2025年随着黑龙江省联社开始筹备“统一法人”的改革,其此前在信用社存入的股金也一直无法提取。

他向财新展示了其手上持有的“股金证”及其支取记录。“我是2025年初存了190万元,本来是打算去存定期,三年年化利率1.8%,后来信用社说这个利息高一些,2024年分了年化2%,1万块能多20块钱。在我们理解中,这个存款化股金一直都是可以随支随取的,否则也不可能在2025年初还去投资股金。”他说道。

另一位在2021年至2025年陆续投入137余万元股金的受访者谈道,在肇东农信社柜台存入这些股金时,“当初承诺是随支随取”,但在2025年下半年再想取出股金时,却被告知全省农信正在筹划改革,退股金的系统已被锁住,需要等待和登记。

多位受访者都向财新提供了此前肇东农信社、海伦农信社部分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吸收股金的消息,其中一则发布在2019年12月的消息写道“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募集股金现在开始了,入股金额两万起存,股金利息年利率4.5%,每年一月一日分红,随用随退。募集时间有限,数额有限,需要入股的联系我!”

一则发布于2023年3月“肇东联社工作群”的工作通知要求,“各社按照股金任务分解表进行入股,入股每笔额度不低于5万元,此次募集的股金仍为临时性股金,按日计息,次年股东会后结息,按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3月末前不得将新入股金支取”。

在财新听到的一位受访者与望奎农信社工作人员2025年12月的通话记录中,工作人员告知其“2025年9月以后为了合并成立省级农商行,退股金的系统可能已经被锁上,改完制以后估计会集体清退”,工作人员劝其2026年元旦以后再来申请,否则按规则当年的分红利息也会没有。而在2026年元旦后的另一则通话记录中,工作人员告知其“信用社正在改制,省联社退股的端口被关闭了”,因此其名下的资金暂时退不了,“可以先登记一下”。

一位绥化农商行的资深员工对财新表示,“存款化股金”现象在还未改制成农商行的农信社可以说是普遍存在,“内部账挂的是股金科目,但实际上对外讲是随用随取,在年终或者第二年的元旦,按股金数进行分红。如果提前支取,这一年的分红不给你,这个分红实际上对储户来说就是利息”。她自身目前并不在农信社持有“存款化股金”。

财新从受访者处获得的一则2026年9月23日出具的“绥化金融监管分局信访事项答复书”(下称“答复书”),也显示出了“存款化股金”的两面特性,即在文书手续和内部记账上是按股权性质的投资股金办理,但是在日常宣传和支取方式上又有存款的特点。

绥化金融监管分局在前述答复书中对于信访人周永梅所反映的“存款违规变股金”问题,认为不属实,理由是信访人周永梅办理业务时是在入股凭证和入股申请书上签字,所签字的自然人入股申请书显示称“已经阅读信用社的募股说明书,完全明白投资人入股信用社的权利、义务等条款”。但同时该信访答复书也确认,信访人反映的“虚假宣传业务”问题属实,即信用社确实曾在员工朋友圈和工作群内要求按存款方式进行宣传股金业务,约定了年利率和随用随取。

另外,该信访答复书也确认周永梅确实曾在2020年10月支取过两笔股金,办理方式是退股后取现。

曾在金融监管系统工作多年的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伟明律师在发布于《上海金融》2019年第11期的《农村商业银行组建过程中的老社员股金处置问题研究》一文中,谈到“存款化股金”的历史由来。文中写道,“以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普遍存在的存款化股金为例,当时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整体信用较差,农户一般不愿入股,导致农村信用社的股金难以募集,因而很多基层农村信用社为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增资扩股任务,不顾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入股宣传上和实际账务处理中,混淆负债(储蓄存款)和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的科目属性,违规将农户的存款当做农村信用社的股金。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实际上是相关管理部门、农村信用社和入股农户缺乏股东资质和股权变更程序方面规则意识的必然结果”。

中国知网上也可以搜索到不少发布在2010年以前的关于信用社“存款化股金”的研究论文。例如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陶士贵在2005年发布在《农村经济》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中“存款股金化”趋势分析》一文中分析道,2004年,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资不抵债、资本充足率低等问题,中央银行决定在对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进行清查以后,通过专项银行票据等方式对农信社进行资金支持,但同时也要求信用社需要达到资本充足率在0以上的条件,“这可能造成各地农村信用社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强制性地快速增资扩股,达到央行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由于不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较差,想通过民众自愿的增资扩股来获得资金是十分困难的。一些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只好采取对‘资格股’以高息代替分红的方式来吸引储户入股,其实质就是将存款股金化”。

财新从受访者处获得的两份监管和黑龙江金控集团公司文件显示,此前黑龙江的监管部门和国有控股股东单位注意到黑龙江农信社存在“存款化股金”的问题。一份黑龙江银保监局2021年11月向黑龙江省政府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合机构利润分配管理的报告》提到,黑龙江全省农合机构的“高分红比例问题”较为突出,有43家农合机构2020年分红金额占机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比例超30%,与全省经济形势和机构实际经营风险水平严重不符;另外股东管理存在隐患,包括全省有18家农合机构存在14.7亿元的存款化股金,不合格股东清退工作进展缓慢;还有个别股东以媒体曝光、集体上访“要挟”强制分红。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一份2023年2月发给省联社的“关于海伦等7家农信社利用专项债补充资本后股本金减少有关情况的函”中提到,在集团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农合机构议案审议过程中,发现其股权注资的27家农合机构(包括16家农信社)中,截至2022年末时,有8家农信社的股本金发生了变化,其中海伦联社、牡丹江城郊联社、穆棱联社、拜泉联社、海林联社、依兰联社、望奎联社等7家信用社股本金减少。

“经与机构逐一了解,一是股权类型特殊,存款化股金管理粗放,由于农信社仍处于合作制,尚未进行股份制改革,除集团注资外,其余股本均为存款化股金。存款化股金具有存款性质,其持有人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机构较难干预持有人的退股要求,加之管理粗放,部分机构未经社代会审议通过即完成了持有人的退股要求。二是股金分红预期收益下降,加速存款化股金退股进程。三是响应清退存款化股金要求,但募集新股进展缓慢。”该文件提到。

也有农信系统从业多年的资深人士分析,很多地区农信系统在上一轮的股份制改革中,原本地区发展经济落后,缺少真正有钱和真心想要投资的民营资本,很多是脱离实际引入了带着其他目的和交换条件的资本,成为不少风险的源头。而这一轮的改革过程,监管部门不能操之过急,太紧盯“资本充足率”等指标考核要求,很多地区农信系统的存贷比(贷款余额/存款余额)都很低,暂无流动性风险,真正重要的是内部人才队伍的管理和机制风气的重塑。

金监总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中国农村中小银行(包括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合计减少283家,三年分别减少27家、64家、192家。到2025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总数2933家,较2024年末净减少670家,降幅为18.6%,“减量”进一步加速。

在10月19日召开的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金监总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向群在演讲中表示,中国金融机构门类齐全,关键是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各类机构要立足功能定位、管理能力和比较优势,把握好业务边界,做到各司其职、各展所长。金融监管部门也会研究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机构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保障基础服务、立足承载能力、保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更好适应金融供需格局变化。■音频:财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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