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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

20大职业信任度排名曝!政治人物惨垫底 医生与教师最可靠

(伦敦27日综合电)全球最新职业信任度调查出炉,医生、科学家和教师名列三甲,政治人物以-48百分点的信任度敬陪末座,成为20个受调查的职业中最不受民众信赖的族群。

国际知名调查机构益普索(Ipsos)6月19日至7月3日针对全球31个国家、逾2.35万名成年网路用户进行大规模民调,发布“2026全球职业信任度指数”,揭示各行各业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力差距悬殊。

医生以+43的信任度名列第一,+42的科学家和+37的教师紧追在后,三大职业的领先地位相当稳固,31个国家中有多达27国调查结果将上述三大职业列为前三。

排名第4的军队得分+16,与教师之间就有整整21个百分点的落差。私人教练(+10)、科技创业家(+6)、法官(+5)及警察(+5)的净信任分数同样维持正值,律师持平于零。

另一方面,仅13%受访者认为,政治人物值得信赖,高达61%表示不信任,净信任度仅-48分。

社媒网红(-44)和政府部长(-37)同样面临信任危机,位居后段班;广告业主管(-26)、记者(-10)及银行家(-10)信任度也是负数。

不过,同属政府体系的公务员(-9)与政府部长(-37)之间相差28个百分点,显示民众对行政执行者与政治决策者的观感截然不同。媒体圈也存在明显落差,电视新闻主播(-3)的评价优于一般记者(-10),网红(-44)远远落后两者。如果将最高分的医生(+43)与最低分的政治人物(-48)相比,两者信任差距高达91个百分点,对比鲜明。

保护教师绝不意味着容许体罚、羞辱或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保护学生同样不应该让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师,时时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追究的对象。

今年7月,教育部发出专业通令,要求学校教职员及相关人士签署遵守学生保护政策的承诺书。全国教学专业职工会对此提出反对,担心教师一旦签名,日后若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可能面对额外的法律风险。

说来有点讽刺,一份旨在保护学生的文件,竟让负责保护学生的老师感到不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教专并没有反对保护学生,而是质疑承诺书可能带来的责任。教育部则解释,签署文件并非要让教师承担额外法律责任,而是加强对学生安全的认识与承诺。既然双方都支持学生保护,为什么还会产生如此大的分歧?

问题出在我们对责任的理解。行政机构往往认为,把责任写清楚,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便能够提高执行效率。从管理角度来看,这种做法确实有其道理。组织需要规章,员工必须知道自己的职责,违反规定也应该承担后果。

可是,职责明确与责任无限,是两回事。一个人同意遵守工作程序,并不意味着他有能力控制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尤其如此。一个班级可能有三四十名学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家庭背景、性格和成长经历。教师除了教学,还得处理纪律、情绪、同学关系,以及各种突发状况。学生之间发生欺凌,教师有责任留意;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教师也应及时反映。

但教师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预知风险,又有多少专业能力处理复杂的心理与行为问题?如果已经按照程序报告,却因为学校后续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责任又应该如何划分?

这些问题,不能只靠一张承诺书来回答。签署承诺书本身并不代表教师自动承担所有事故的法律责任。一个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仍取决于法律规定、具体事实及其行为是否存在过失。

不过,当政策文件对责任范围、执行义务及后果的说明不够明确,教师自然会担心,自己的签名将来会不会成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教育部认为承诺书没有额外法律约束力,教专却担忧文件可能在民事诉讼中产生影响。这样的分歧若没有得到清楚解释,教师又怎能安心签署?

这背后其实反映公共行政的一种惯性。每当社会发生严重事故,管理机构便急着推出新政策、新指南,或者要求相关人员签署新的声明。这样做并非完全没有作用,至少可以统一程序,也向公众表明当局有所行动。但文件的增加,未必代表管理能力同步提升。

倘若原有问题涉及人手不足、培训欠缺、沟通不良或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再增加一份文件,也不见得能改变多少。

更值得担忧的是,过度依赖书面承诺,可能使行政责任逐渐向基层转移。

政策由上层制定,执行却交给前线人员。一旦发生问题,上级可以检查教师有没有签名、有没有填写报告、有没有遵守通令。程序若有遗漏,责任便容易找到对象。

然而,假如教师已经反映问题,学校却缺乏辅导资源,或有关部门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单凭教师尽了多少书面义务,显然不足以解释整个制度出了什么问题。

从组织管理来看,这涉及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平衡。一个人承担多少责任,理应拥有相应的决策权限、资源和支持。我们不能要求员工负责所有结果,却不给予他们足够的能力与条件。企业如此,学校也不例外。

教师能够观察学生、作出初步判断并向校方报告,但涉及复杂的心理辅导、家庭暴力、性侵害或刑事案件,便需要其他专业人员与执法机构介入。学生安全是一套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保护机制,不可能单靠教师个人完成。

教育部长法丽娜早前也曾说明,教师一旦发现学生安全问题,即使没有掌握完整证据,也应该及时向校方报告,后续再由相关单位协调处理。这个原则值得支持,因为教师不是调查员,更不应该自行判断每一项投诉是否成立。

不过,既然要求教师在合理怀疑时就采取行动,制度也必须确保善意举报者获得适当保障。否则,教师可能因担心判断错误而犹豫,甚至宁愿少管闲事,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这与近年来教师面对的纪律管理困境,其实存在相似之处。过去,我们担心教师滥用权威,对学生施加不合理惩罚;如今,社会又开始担心教师因害怕投诉、诉讼及网络舆论而不敢管教学生。两种担忧都很现实,也都不能走向极端。教育工作需要一定程度的专业判断,而专业判断不可能永远正确。

教师可能误判学生的行为,也可能因为经验不足而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这些情况应该根据事实、专业标准与程序作出判断。

若凡事都以事后结果追究个人责任,久而久之,教师便可能倾向采取最保守的做法。少参与、少介入、少承担,只做文件规定必须完成的工作。这么做虽然能减少个人风险,却未必有利于学生成长。

我当然支持教育部制定完善的学生保护政策。毕竟,校园不是一个可以凭个人经验随意处理安全问题的地方,尤其涉及欺凌、性骚扰及虐待,更需要明确的通报机制和问责程序。但真正有效的管理,不只是告诉执行者必须做什么,也要让他们知道能够做什么、遇到困难时找谁协助,以及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后会获得什么保障。

政策应该使教师更有能力保护学生,而不是只让他们更清楚自己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教育部如今愿意检讨承诺书的落实方式,是重新厘清这些问题的机会。倘若签名只是表达支持学生保护的立场,那么便应解释其必要性;如果文件涉及具体义务,责任边界和法律后果就必须清楚说明。学校需要的是能够实际运作的保护机制,而不是一份签过名便存进档案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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