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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

日本副首都法生效冀分散东京风险 四地争逐或全数获批

构想相关法》(下称《副首都法》)上周五(10月30日)起生效,旨在分散经济活动及东京核心功能,确保发生大规模灾害时,日本的国家及社会功能得以维持,同时缓解资源与人口单极集中问题。根据政府提出条件,北海道、爱知县、大阪府及福冈县皆符合相关指标,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表示,法案未有限定副首都数量,因此四地有机会均获指定。

报道说,日本政府预计于11月内公布副首都定位的基本思路及指定工作时间表,目前符合门槛的北海道、爱知、大阪及福冈4个道府县均已展开竞逐。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上月27日表示,法案并未限定副首都数量上限,如果4个地方政府皆提出申请且全部符合硬性指标,将皆获指定。

根据政府要求,获指定为副首都的地区不得与东京位处同一地震紧急应变区或在富士山火山喷发预警区内。

此外,在经济及人口规模方面,相关地区GDP在过去3年平均须占全国2.1%或以上,辖区内至少有一座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1.2%以上,并需设有14种以上中央政府地区机构办事处。在行政体制上,则需设立类似东京23区的特别区或签订跨区域合作协议。

不过,尽管要求颇多,如果若获指定为副首都,有关地区将享有监管放宽及税务优惠等政策支援,方便吸引民间投资。

《共同社》报道,这一法案为维新会加入执政联盟的条件之一,希望将总部所在地大阪打造为类似东京的现代化大都市。大阪府知事、日本维新会党首吉村洋文表示,将依托都区制度,让大阪成为“名副其实的副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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