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当地时间11月2日,涉嫌在韩国杀害一名25岁中国女留学生并损毁、遗弃遗体的中国籍大学讲师郑昌圣,在大邱地方法院第二次庭审中承认全部起诉事实。
辩方同时主张,杀人行为并非事先预谋,而是在争执中临时起意,请求法院从轻量刑。当天下午,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3庭继续审理此案。
31岁的郑昌圣被控杀人、损毁尸体、遗弃尸体、隐匿尸体,以及以欺骗手段妨碍公务执行。其辩护律师表示,承认全部起诉事实,对控方提交的证据无异议。
这是郑昌圣被起诉后,辩方首次在庭审中明确承认全部起诉事实。10月19日首次开庭时,律师曾以刚取得案卷、尚未充分审阅为由,暂未表明是否承认指控,也未就证据发表具体意见。法院当时要求辩方在下一次庭审前提交相关意见。
在承认起诉事实的同时,辩方请求法院考虑多项从轻量刑情节在10月29日提交的意见书中称,郑昌圣没有事先准备作案工具,杀人并非预谋。律师还提出,郑昌圣没有犯罪前科,被捕后即供认犯罪,并配合遗体搜寻和收殓,请求法院予以考虑。
辩方还援引侦查机关的精神病态评估结果,称郑昌圣在黑尔精神病态量表(PCL-R)评估中得分为9分,低于韩国通常采用的25分判断标准,并据此主张其没有再犯危险。警方此前曾证实,其评分未达到精神病态的判断标准,但未公布具体分数。
法院对辩方是否为受害者家属作出弥补提出追问。审判长指出,辩方意见书详细列举了与被告量刑有关的情节,却未交代受害者方面的情况,随后询问是否已与家属达成和解、作出赔偿。
律师回应称,受害者家属在中国,目前尚未取得联系,因此还没有达成和解或作出赔偿,并表示家属遭受的冲击和损害很大,需要更多时间。
法官强调,除被告反省、自责外,其为弥补受害者损害付出了何种努力,同样是重要考量,要求辩方采取实际行动。
庭审还涉及起诉书部分内容是否应当保留的争议。辩方认为,起诉书中部分有关案发经过的描述,可能使法院形成预断,应予删除。控方则表示,相关争执内容是说明杀人动机所必需的背景事实,不属于不当记载。
控方当天另披露,警方正在调查郑昌圣涉及另一名受害者的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案件,待调查完成后,将争取追加起诉、合并审理。目前该案的具体行为、发生时间等细节尚未披露。
本案发生于今年8月。受害者是一名25岁的中国籍女留学生,此前在位于韩国庆尚北道庆山市的大邱加图立大学研究生院学习经结束在韩国的学业,返回中国并在国内就业。
8月14日,受害者为领取结业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学校学位授予相关活动再次入境韩国,原计划于8月23日返回中国,但自8月20日起与身在中国的家人失去联系。受害者曾修读郑昌圣教授的课程。
郑昌圣同样来自中国,于2017年第一学期进入大邱加图立大学学习,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案发时,郑昌圣在庆尚北道一家骨科医疗机构从事物理治疗工作,同时担任该校外聘讲师。2026年第一学期,郑昌圣曾教授康复治疗学、神经解剖学等课程,原定第二学期继续授课。
受害者失联后,警方最初按失踪案展开调查。8月21日晚,郑昌圣向警方报称,一名中国朋友外出购物后失去联系。
受害者家属在多次联系未果后,也通过当地律师报案,并向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求助。家属的报案于8月22日由首尔警察厅受理,随后转交庆尚北道警方。
警方在排查东大邱站周边监控时,发现画面中一名身着女装的人实为郑昌圣,进而对其展开调查。8月25日上午,警方将其锁定为主要嫌疑人,于当晚将其抓获,并在其住所内发现受害者遗体。
有关行凶动机,郑昌圣在被捕后向警方供称,自己与受害者是恋人关系,案发前因结婚问题发生争执,并将杀人行为描述为临时起意。
侦查初期,两人关系及作案动机的认定主要来自其单方面供述。韩国警方于9月4日公布调查进展时表示,结合手机数据取证等调查结果,推断两人曾存在交往关系。
郑昌圣还供称,受害者提出向学校公开两人关系,他因担心失去工作而行凶。警方同时指出,由于受害者已经死亡,准确核实作案动机存在困难。
10月19日首次庭审披露了更详细的起诉内容此前曾因接近女性留学生而被向学校举报,并受到指导教授警告。此后,郑昌圣担忧与留学生交往的事实公开,会对其大学讲师身份带来不利影响。控方称,郑昌圣在与同校另一名留学生交往期间,又于今年3月开始与受害者交往,并向两人同时隐瞒对方的存在。
据韩联社对首次庭审的报道,8月20日清晨,郑昌圣在位于庆山市河阳邑的住所内与受害者发生争执。当天上午5时30分左右,受害者表示要向学校公开交往关系,郑昌圣随即掐住其颈部,之后松手。受害者再次提出公开关系后,郑昌圣产生杀意,于上午6时左右持续扼颈约三分钟,致其死亡。
案发后,郑昌圣涉嫌通过损毁、分散遗弃和隐匿遗体,以及伪造受害者行踪等方式掩盖犯罪。据控方在庭审中披露,郑昌圣多次损毁遗体,并于8月21日至24日间,七次前往不同地点抛弃遗体。地点分布在庆山市、庆州市、尚州市、大邱及京畿道军浦市等五个地区,包括垃圾场、山野和路边;部分遗体则被藏在其住所阳台和厨房储物柜内。
郑昌圣还被控伪造受害者行踪、谎报失踪,以掩盖犯罪。据控方指控,8月20日晚,郑昌圣穿上受害者衣物,装扮成女性,乘出租车前往东大邱站,刻意让监控摄像头拍下自己的身影,并在车站附近关闭受害者的手机,随后换衣返回住所。
次日晚报案时,郑昌圣将自己此前装扮成女性时的衣着描述为受害者的衣着。控方认为,这些行为意在使警方将监控中的人物误认为受害者,制造受害者自行离家后失踪的假象,误导警方开展搜寻,妨碍正常履职。
9月1日,庆尚北道警察厅公开郑昌圣的姓名、年龄和面部照片。警方此前一天召开身份信息公开审议委员会会议,认为案件犯罪手段残忍、损害重大,且已有充分证据,综合预防犯罪等公共利益因素,决定公开其身份信息。
9月4日,庆山警察署以涉嫌杀人、损毁及遗弃和隐匿尸体、以欺骗手段妨碍公务执行等五项罪名,将郑昌圣在羁押状态下移送检方。警方表示,调查人员综合现场监控、从其住所及其他地点发现的遗体、作案工具和供述等证据,认定其涉嫌犯罪;对尚未寻获遗体的搜寻将在移送后继续进行。
9月21日,大邱地方检察厅刑事第二部宣布,以上述罪名对郑昌圣提起公诉。检方表示,专案组从警方初步调查阶段即协助收集证据,在接收案件后继续讯问郑昌圣及相关人员、分析补充资料,并进一步确认其损毁、遗弃及隐匿遗体的具体行踪。
受害者家属方面已公开表达将郑昌圣引渡回中国受审的诉求。9月2日,受害者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宣布委托律师团队代理全部跨境法律事务,希望查清案件事实、追究法律责任,并推动将郑昌圣引渡回中国受审。
代理律师表示,韩国虽在法律上保留死刑,但长期未予执行,家属难以接受郑昌圣可能无法受到其所期待的刑罚,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公民,团队将争取引渡回国,并坚决主张判处郑昌圣死刑立即执行。
韩国自1997年12月以来未再执行死刑,被视为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目前尚无公开官方消息显示,中方已就此提出正式引渡请求。
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此前也就案件向韩方提出要求。总领馆于8月25日经与韩国警方核实,确认失踪中国女留学生遇害后,已要求韩国警方立即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严惩凶手,并表示将全力为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提供领事协助。
目前,案件尚未宣判。法院表示,鉴于本案造成的损害严重,将进一步开展证据调查及判决前量刑调查,再作出裁判。下一次庭审定于12月15日上午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