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美国宪法修正案未能通过,此前共和党人试图限制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数。
周三,众议院未能推进一项由共和党人支持的联合决议,该决议将把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数永久限制在目前的九人。
该修正案的最终投票结果基本按党派划线,赞成212票,反对206票。
在众议院,多数立法只需简单多数即可通过,但宪法修正案需要三分之二的支持。
北卡罗来纳州众议员唐·戴维斯是唯一投票支持该修正案的民主党人,而加利福尼亚州独立众议员凯文·基利(与共和党人一起参加党团会议)投了反对票。
此次投票的前一天,众议院以220票对192票通过了一项谴责社会主义的决议。八名民主党人加入共和党人推动了这项措施。
美国众议院议长迈克·约翰逊周三在社交媒体上斥责投票反对这两项法案的民主党人。
“对于宣誓支持和捍卫宪法的国会议员来说,谴责社会主义和维护最高法院的完整性不应是一次有争议的投票,”约翰逊在X上写道。“遗憾的是,对于今天的民主党人来说,这些确实是。”这两项努力实际上相当于共和党人的“表态”行动,他们试图让民主党对手留下不谴责社会主义和反对扩大最高法院的公开记录。
这些动作发生在11月关键的期中选举前不到两个月,届时将决定哪个政党控制国会两院。
一些民主党人呼吁向美国最高法院增加大法官,以制衡其保守派绝对多数。这一过程被反对者称为“法院扩充”,颇具争议。
但在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首个任期内任命三位大法官后,这一想法的支持度有所上升。此后,这个由保守派主导的法院为他带来了一系列法律胜利。
2021年4月,美国国会四名民主党人提出一项法案,拟设立一个由13名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
他们声称,此举“将在共和党人四年打破常规的行动之后,恢复国家最高法院的平衡”。
美国宪法设立了最高法院,但并未限制或明确规定其规模,将此事完全交由国会议员决定。
1789年,《司法法》设立了六名大法官——一名首席大法官和五名联席大法官。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法院的规模多次变化。目前的法官人数设定于1869年,此后一直存在争议。
最著名的改变法院组成的尝试是在前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任内。
在1936年赢得大选后,罗斯福提议扩充法院,计划为每位年过70岁的大法官增加一名大法官,最多增加六名。
自那以后,包括布伦南司法中心在内的倡导团体提出了对法院的结构性改革,如任期限制和道德准则,而一些民主党议员则呼吁进行类似罗斯福时期的扩充,但未获成功。
这一问题在期中选举季重新浮现。上个月在接受NBC新闻采访时,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参议员吉姆·克莱伯恩对这一想法表示赞同。
“我认为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需要国会采取一些重大行动的境地,我们应该扩充,”克莱伯恩说。
“十三是个不错的数字。一打加一(十三)对法院来说是个好数字。我希望我们能让人进入法院,他们会遵循这个伟大国家的宪法根基。”前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202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也建议民主党人应该就“将法院扩充至13名大法官”进行“真正的对话”。
但包括爱荷华州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在内的共和党人仍然坚决反对。
“我们必须保护联邦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以保护我们的宪法自由和子孙后代的生活方式,”格拉斯利在6月的一份声明中引述哈里斯的言论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