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员希望设立一个拥有实权的AI监管机构,以阻止潜在危险系统进入公众领域,并警告现有规则使民众暴露于风险之中,且难以追究任何人的责任。由下议院议员和上议院议员组成的联合人权委员会表示,尽管有多项法律法规适用于某些AI系统,但整体法律格局支离破碎且混乱不清。没有任何单一机构协调AI监管,留下空白,可能使受AI伤害的人难以获得法律救济。委员会主席、议员亚历克斯·索贝尔表示,AI发展的速度和复杂性使其影响难以预测。“显而易见的是,目前我们没有准备好应对其后果,无论这些后果可能多么可怕。世界上任何地方,包括英国,目前都没有一套适合目的的AI立法和监管方式。”
“需要制定新的立法,建立一套全面的保护措施,覆盖整个人工智能供应链及其生命周期。应设立单一的人工智能监管机构来制定政策、监督表现,并拥有确保执法落实的实权。”英国历届政府都曾提出人工智能监管计划。2023年,前保守党政府提出了一种基于已知危害而非可能风险的人工智能监管思路。2024年上台后,工党政府表示将“寻求制定适当立法,对致力于开发最强大人工智能模型的人员提出要求”。但该政府尚未提出这项立法。JCHR报告称,Facebook和WhatsApp的母公司Meta对政府的做法表示热烈欢迎。
然而,该做法遭到了众多其他证人的批评,尤其是那些专注于人权保护的人士、参与法律体系的人员以及技术机构。这种做法被描述为“不加批判且放松监管”,以及“玩忽职守”。报告警告称,人工智能系统容易产生不公平的歧视性结果,“这可能源于其训练数据集的偏差,以及其开发和部署的方式。这威胁到英国及其他地区人民的人权。”议员和贵族议员建议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对低风险系统提出较轻的要求,以避免给使用这些系统的组织造成过重负担。报告称,拟议的人工智能法案应“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和模型规定更严格的要求”。
该委员会还呼吁在人工智能整个生命周期内实施强制性透明度要求。报告称:“需要采取紧急行动,以填补监管框架中的空白,该框架目前碎片化且难以驾驭。应依法设立一个单一、独立的人工智能监督机构。该机构将作为就人工智能使用提出关切的核心联络点,并对人工智能造成的危害和风险开展监督和监测。”欧盟已通过其《人工智能法案》采取了基于风险的方法,根据风险高低施加不同义务,并彻底禁止某些做法。美国没有统揽性的人工智能法律。特朗普政府2025年12月的行政命令呼吁制定“负担最小化的国家标准”,并指示联邦官员挑战其认为与该政策不一致的州人工智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