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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讯社

韩国检察厅改制公诉厅上路 警方扛侦查叹负担沉重

(中央社记者杨启芳首尔2日专电)韩国检察厅从今天起正式改制为公诉厅,官网也正式上线。今天起公诉厅不再拥有直接侦查权,搜查由警察及重搜厅等单位负责;新制上路首日,警界气氛十分凝重,直呼负担沉重。

韩国在8月4日国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检察厅从今天起改组为以提起、维持公诉为核心的「公诉厅」,检察官不再拥有自行侦查案件的权限;刑事案件由警察、重大犯罪搜查厅(重搜厅)及高级公职人员犯罪搜查处(公搜处)等机关负责侦查。

新制将侦查与起诉功能分离,一般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负责侦查,贪腐、经济犯罪等7大重大犯罪则由新设的重大犯罪搜查厅负责;公诉厅不再直接侦查,主要负责决定是否起诉、维持公诉及声请令状等业务,并可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进行补充或重新侦查。

根据韩联社报导,将检察机关的侦查功能分离,并重整为以起诉、出庭公判为核心的公诉厅今天正式成立。公诉厅废除原有的直接侦查部门、扩充公判人力,并新设「不移送审查部」,负责检查侦查机关是否存在违法或侦查不实等问题。

公诉厅为了集中执行提起及维持公诉、刑罚执行、被害人保护、犯罪所得追缴、代表公益等核心职能,推动组织改组并整顿相关运作标准。其中,全国检察厅原本负责直接侦查的42个「认知、联合搜查部」遭到废除,并改组为29个「重大犯罪起诉部」。

另外,今天也是警方开始承担大部分侦查业务的首日,警界普遍反映负担沉重。由于公诉厅仅保留起诉权,原本由检方侦办的案件,以及警方移送案件所需的补充侦查,大部分都改由警方负责。

一名地方警察厅警正级官员表示,「既然是历史性的一天,现在有种暴风雨即将来临前的气氛」。一名警监级警官则表示,「我们的侦查能力比检察官不足,却把原本检察官做的侦查工作丢给我们,我们也从没要求过,结果突然就交到我们手上,还说我们现在权力最大,真的让人不知所措」。

#韩联社#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