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在大西洋月刊,作者罗格·卡玛是《大西洋月刊》的专职撰稿人。他此前曾担任《纽约时报》埃兹拉·克莱因秀的高级编辑。在《大西洋月刊》,他主要报道经济学和经济政策。

过去40年来,大批富有的企业主一直在利用一种被称为“穿透式收入”的税收安排避税。这个听起来平淡无奇的概念,让百万富翁和亿万富翁得以使巨额财富免缴公司税,还能让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收入避开个人所得税。
结果,美国政府损失了数万亿美元的税收,贫富差距因此显著扩大,还形成了一个势力强大的政治利益集团,阻挠任何可能改变现状的改革。
马里兰大学税务经济学家丹尼尔·雷克告诉我:“这可以说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税收制度最重要的变化。如果不了解这个制度,就不可能真正理解贫富差距为何不断扩大。”
民主党人一直强调,富人必须承担公平的税收份额。但如果不解决穿透式收入的问题,他们恐怕很难实现这个目标。
20世纪初,美国国会为企业建立了双层税收制度。当时的小企业主要是农场和夫妻店,经营利润直接计入企业主的个人收入,并据此缴纳所得税。
但股份公司不同。在19世纪末的镀金时代,这类企业的股东人数已经达到数千人,能够筹集此前难以想象的巨额资本。国会因此引入了新的公司税,直接对企业每年的利润征税。等到企业将利润分配给股东时,股东还需要另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到了20世纪80年代,这套制度开始瓦解。
里根政府执政期间,国会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70%大幅降至28%,低于当时34%的公司税率。同时,政府还堵住了许多企业原本用来逃避利润税的渠道。
企业及其税务律师很快意识到,如果能把企业利润转变为所有者的个人收入,就可以节省大笔税款。
最直接的办法,是把企业改组为S型公司。这类公司在绝大多数方面与普通股份公司没有区别,但股东人数最初不得超过35人,后来上限提高到了100人。
另一种选择是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原则上不受限制,所有者通过私人协议决定如何分配利润。20世纪90年代,美国各州相继通过法律,允许合伙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损失承担有限责任,使这种组织形式更具吸引力。
无论采用哪一种形式,企业都必须放弃向公众发行股票融资的能力,但换来的税收优惠十分可观。
S型公司和合伙企业都不需要缴纳公司税。企业利润可以直接“穿透”企业,成为所有者的个人收入,只在个人层面征税。
即使后来克林顿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提高到略高于公司税率的水平,企业主仍然有强烈的动机采用这种形式。
原因很简单,只缴纳一次税,总比缴纳公司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税更划算。
这一看似不起眼的变化,最终彻底改变了美国企业的组织结构。
1985年,美国超过一半的雇主企业采用传统股份公司形式。到了2015年,这一比例已经降至16%。同期,采用穿透式税收结构的企业数量增加了两倍。
穿透式收入的好处,还远远不止免缴公司税。
这种企业结构为所有者提供了更多避税手段,而且涉及的范围相当大。
其中一种手段,被税务研究人员称为“灵活利润分配”。
普通股份公司向股东支付股息时,利润必须按照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但合伙企业分配利润时,所有者可以自行决定每个人分得多少。
这种灵活性本身有合理之处。例如,律师事务所理应可以让为事务所带来最多业务的合伙人获得更多报酬。
但企业也很容易利用这种自由进行税务安排。
例如,企业可以把金融投资产生的利润分配给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的合伙人,因为投资收益本身适用较低税率;再把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适用较高税率的利润,分配给个人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合伙人。
通过这种方式,同一家企业的利润就可以在不同税率之间重新配置,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税务经济学家雷克解释说:“你可以把它想象成把钱转移到海外避税天堂。唯一的区别是,所有这些操作都在同一家公司内部完成。”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经济学家迈克尔·洛夫估计,仅2011年至2020年,这种利润分配手段就使美国政府减少了25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这笔钱大致相当于美国联邦政府实施一项全国性普惠学前教育计划所需的资金。
穿透式企业的所有者还有许多其他减轻税负的方法。
2016年,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一个研究团队分析了数百万份纳税申报文件,试图计算不同类型美国企业的实际税率,也就是企业每年缴纳的税款占收入的比例。
研究人员发现,普通股份公司平均缴纳的税款相当于利润的32%,而穿透式企业只有19%。
研究人员进一步估算,如果穿透式企业在全部企业中的占比仍然维持在1980年的水平,按今天的美元币值计算,美国政府每年可以额外获得约1500亿美元税收。
就在这项研究发表一年后,国会又决定进一步扩大穿透式企业所有者的税收优惠。
特朗普2017年推动通过的税改法案规定,穿透式企业的所有者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最多20%的经营利润。实际上,这让他们五分之一的相关收入完全免税。
这项规定生效后的短短五年里,穿透式企业所有者利用这一优惠申报的税收扣除额就接近9000亿美元。
同一部税改法案还将公司税率从35%大幅降至21%。
支持这套制度的人认为,穿透式企业主要是小企业,不应该承担过重的税收负担。
但现实早已不是这样。
2002年至2019年,美国合伙人超过100人、资产超过1亿美元的合伙企业,数量从约3000家增加到2万多家。
如今,美国一些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企业也采用穿透式税收结构。
其中包括私募股权巨头凯雷、KKR和黑石控制的主要基金,彭博传媒集团、金融服务机构富达,以及特朗普集团旗下的多家公司。
2016年的研究因此发现,在美国各种收入来源中,穿透式收入是最集中于超级富豪手中的一种。
全部穿透式收入中,有70%流向收入最高的1%人群。
最终,一些美国最富裕家庭的平均实际税率,甚至远低于普通劳动者超过5万美元的工资收入所适用的22%税率。
而这些数字还不足以反映问题的全部严重程度。
穿透式企业不仅为合法避税提供了便利,也已经成为逃税的重要工具。
美国国税局估计,2022年联邦政府应收税款与实际收到的税款之间,存在6000亿美元的缺口。其中接近一半来自穿透式企业没有缴纳的税款。
一项政府研究发现,2019年,美国每家所谓的“大型合伙企业”,平均登记了超过53万个不同的所有者。约三分之一的大型合伙企业涉及至少20个不同的法律实体。
许多登记在册的所有者实际上是身份不透明的空壳公司和信托。
结果就是,企业形成了层层重叠、错综复杂的金融结构。一组学者最近将这种结构形容为一张“蜘蛛网”。
纽约大学法学院税法中心执行主任黄采青告诉我:“公司可以让资金穿过几十层、甚至几十层以上的法律实体,不断转移。资金经过这些层层结构之后,几乎不可能再追查到真正的所有者。”
她说:“这让税法执行变得极其困难。”
美国国税局甚至没有足够资源尝试进行这种追查。
2019年,全美大约有2万家大型合伙企业,但国税局仅审计了其中54家。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埃里克·兹维克告诉我:“如今,针对穿透式企业的税收制度,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套完全依赖纳税人自觉遵守的制度。”
凭借各种税收优势,穿透式企业已经成为当今美国贫富差距扩大的最重要推动因素之一。
兹维克与合著者欧文·齐达尔在新书《无处不在的百万富翁》中计算发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收入最高的0.1%人群在全国总收入中所占份额不断上升,而穿透式收入单独就解释了这一增幅的一半以上。
他们还发现,净资产至少500万美元、同时拥有私人企业的美国人,合计掌握的财富超过《福布斯》美国400富豪榜上所有富豪财富总和的13倍。
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家齐达尔告诉我:“每当我们谈论贫富差距,所有人都盯着马斯克、扎克伯格这样的大公司首席执行官。但事实证明,如果你只关注这些人,反而会错过绝大部分财富真正流向了哪里。”
从理论上说,修复这套税收制度并不复杂。
政府可以堵住一些让穿透式企业获得巨额利益的严重税收漏洞,加强国税局的执法能力,并规定所有大型企业都必须缴纳公司税,无论采用何种组织结构。
根据粗略估算,这些改革如果全部实施,未来十年最多可以为美国政府增加2万亿美元税收。
然而,改革的真正障碍来自政治。
齐达尔和兹维克在《无处不在的百万富翁》中指出,法律、金融和房地产等穿透式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行业,恰恰也是向国会税法制定委员会成员提供最多政治捐款的行业之一。
更重要的是,国会大约三分之一的议员本身就是穿透式企业的所有者。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客们对穿透式企业背后的利益集团过于忌惮,以至于根本不敢尝试挑战现状。
例如,2010年,奥巴马政府官员曾讨论过堵住一个被称为“金里奇与爱德华兹税收漏洞”的避税渠道。
这个漏洞以共和党籍前众议院议长纽特·金里奇和民主党籍前参议员约翰·爱德华兹命名。两人在从政之外的职业生涯中,都曾大量利用这种安排。
按照现行制度,S型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把原本属于劳动报酬的收入归类为企业利润,而不是工资,从而避免缴纳工资税。
如果堵住这个漏洞,政府原本可以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持《平价医疗法案》。
但奥巴马政府最终放弃了这一计划。
官员们担心,改革会引发强烈反对,甚至可能危及整部医疗改革法案。
时任奥巴马政府国家经济委员会成员的杰森·弗曼后来告诉记者:“这百分之百是出于政治上的恐惧。”
十年后,拜登政府提出《重建更美好未来》法案,再次试图解决同一个问题。
法案包含一项规定,拟禁止年收入超过40万美元的人继续利用这个税收漏洞。
根据估算,这项改革可以在十年内增加2520亿美元税收。
一项分析显示,其中88%的新增税款将由收入最高的1%人群承担。
对于希望在不提高中产阶级税负的情况下,为庞大政策计划筹集资金的拜登政府而言,这看起来是一项显而易见的选择。
但企业游说集团很快展开了反击。
S型公司协会动员200多个行业协会,共同谴责这套改革方案,声称改革将对美国各地的中小企业构成“生存威胁”。
另一个游说组织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则把游说重点放在参议员乔·曼钦身上。
这个组织在曼钦的家乡西弗吉尼亚州密集投放广播广告,指责改革是在“对西弗吉尼亚州的小企业征收一种全新的税”,并警告说,这项政策“将给美国各地的中小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威胁就业岗位”。
到了2022年,这项立法最终以《通胀削减法案》的形式获得通过并签署成为法律时,堵住上述税收漏洞的条款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要克服这些障碍绝非易事。
一个重要原因是,穿透式收入涉及的税收问题既晦涩又复杂。很难想象,政治人物能够围绕这样一个普通选民几乎不了解的问题,动员起支持改革的强大民意。
但如果政客们真的想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并为公共服务筹集足够资金,那么迟早有一天,他们必须找到办法,填补美国税法中这个巨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