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提供“弹药”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迎来进一步优化。
2026年11月4日,央行官网发布,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加力实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自2026年11月4日起,下调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1%。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支持对象为21家全国性银行和5家系统重要性城商行,支持比例为100%,期限1年,可根据银行需要展期。银行可在再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加点,合理确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快贷款投放,增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市值管理能力。
向银行提供充足的再贷款额度保障。11月2日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座谈会之后,银行已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额度申请超过2000亿元。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充分满足银行的再贷款需求,支持银行积极对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融资需求。这已经是该政策的第二次调整优化。
2024年9月24日,央行宣布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和增持股票。10月18日,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政策细节: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一年,可视情况展期;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21家银行具备贷款资格,可自主决策发放贷款,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2025年1月,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便利参与主体操作,央行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作出了调整优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由30%降到10%;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三是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贷难度和成本,并明确鼓励银行以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四是对于部分不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政策支持通过与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参见财新网《“股票回购贷”政策优化 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至10%》)。
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常被当成向市场传递利好信息的手段,而监管政策大范围鼓励回购,往往伴随着救市的初衷。经过数次松绑,现在A股上市公司回购后的股份可以留存,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也可以注销或在一定期限内出售。其中,注销式回购对投资者而言含金量最高: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盈利被分摊到更少的股份上,从而提升每股收益,使得股东持股价值增加,相当于一种特殊形式的现金分红,是目前央企、国企进行市值管理的主要机制之一(参见《财新周刊》2024年第43期《“回购贷”如何激活市场》)。
近期A股市场经历连续调整,主要指数出现回撤,市场信心面临一定考验。在此背景下,为持续提升资本市场韧性和信心,监管层密集释放稳市场稳预期信号。
除了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11月2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正在研究调整优化护盘式回购规则、完善长钱长投考核机制并进一步丰富市场投资工具。(参见财新网《多部门释放稳市举措 两项货币政策加码、护盘回购限制放宽、融券保证金比例下降》)证监会表示,为提高回购便利度、发挥稳市功能,拟对“护盘式回购”作以下调整:一是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规定不适用“上市满6个月”限制,取消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限制等。
二是要求上市36个月内触及护盘式回购情形的公司,严格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价措施。三是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要求超募资金按比例纳入专项基金用于股份回购注销,并将集中竞价卖出回购股份的所得收益纳入专项基金。
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也再次启用。11月2日,央行宣布将开展第三批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目前有31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第三批互换便利操作,申请额度超过1000亿元。(参见财新网《央行启动第三次互换便利 申请额度超1000亿元》)■
